□新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
■“历史证明,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是完全正确的,要积极引导宗教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融合、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这一重要论述为我们在新征程上坚持“两个结合”,系统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实现新疆宗教工作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
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最新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的新飞跃,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做好新时代党的宗教工作提供了科学行动指南。
2025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考察时指出,“历史证明,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是完全正确的,要积极引导宗教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融合、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这一重要论述为我们在新征程上坚持“两个结合”,系统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实现新疆宗教工作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
深刻认识坚持“两个结合”系统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的重大意义
有利于推进宗教中国化时代化。马克思、恩格斯指出,随着每一次社会秩序的巨大历史变革,人们的观点和观念也发生变革,因此,人们的宗教观念也发生变革。世界宗教发展史也表明,宗教适应社会是一个动态的历史过程,不是一劳永逸的,过去适应不等于现在适应,现在适应也不等于将来就一定能够适应。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历史地看,宗教同所在社会相适应是宗教生存发展的趋势和规律。无论本土宗教还是外来宗教,都要不断适应我国社会发展,充实时代内涵。”就当前新疆而言,只有积极引导宗教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融合、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才能跟上中国式现代化新疆实践的坚实步伐。
有助于引导宗教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相适应。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实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创造人民美好生活的必由之路。”这启示我们,必须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才能有利于宗教自身健康传承,在中国道路上实现自身价值。要保持清醒,切实防止“去中国化”“逆中国化”的倾向和苗头。如果动辄把国外的东西奉为圭臬,把西方价值观作为衡量标准,甚至接受外国势力的指令和支配,就会同我国文化和国情特点相抵触,违背包括广大信教群众在内的新疆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走向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相背离的方向。
有益于发挥宗教的积极作用。马克思主义认为,宗教具有积极作用和消极作用两重性,是一种积极性和消极性共生共存的社会现象。宗教的社会作用不是一成不变的,要看宗教所处的社会是什么性质、宗教同社会是什么样的关系。新中国成立后,在党的领导下,各宗教走上了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广大信教群众成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积极力量。当前,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受国内外复杂形势影响,新疆宗教领域还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宗教的社会作用仍然具有两重性。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提出“必须辩证看待宗教的社会作用”重大论断。这引领我们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要秉持“导”的态度做好宗教工作,最大限度发挥宗教的积极作用,最大限度抑制宗教的消极作用,使宗教更好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相适应。
科学把握坚持“两个结合”系统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的内在逻辑
体现马克思主义宗教理论的理论逻辑。宗教能否传承延续,主要取决于自身主动适应社会的能力和机制。历史上,在新疆地区长期传播流传的祆教、摩尼教,也曾是世界性宗教。后来由于自身不适应社会,逐渐退出了历史舞台。延续至今的宗教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在中央政权大一统治理下,不断汲取中华文化养分,扎根中华大地,融入中国社会,沿着中国化方向传承下来。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两个结合”,系统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既体现了党对宗教存续规律的尊重和运用,也体现了党对马克思主义宗教理论的丰富和发展。
契合宗教演变的历史逻辑。新疆现存宗教中,除道教产生于我国本土外,佛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和东正教等均由国外传入,都展现出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融合、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历史特点。如,新疆是佛教传入我国的第一站,自传入始,就逐渐开启了中国化道路。隋唐时期,中原地区佛教的回流,使新疆地区的佛教进一步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融合。伊斯兰教传入新疆后,得以生根发展,不断走向中国化,主要是自身在政治、文化、习俗、观念上适应了中国传统文化和当时社会环境。新中国成立后,宗教在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道路上不断迈出新步伐,根本在于各宗教主动吸纳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顺应了我国社会发展变化。坚持“两个结合”,系统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既是中国宗教发展的历史规律和基本经验,也完全契合宗教演变历史趋势。
符合防范化解宗教领域风险隐患的现实逻辑。新中国成立后,为了帮助我国宗教适应中国社会的深刻变革,党中央指导和推动我国宗教界开展了革新运动和宗教制度民主改革,使宗教走上了与新中国、新社会、新制度相适应的道路。改革开放后,根据国际国内形势的深刻变化和我国宗教领域出现的新情况,党中央不断探索处理宗教问题的正确道路,形成了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提出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重大论断。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新疆各级党委和政府认真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积累了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宝贵经验。新时代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两个结合”、着眼“两个大局”,系统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是防范化解宗教领域风险隐患的治本之策。这是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相统一的历史选择,具有极强的现实针对性。
坚持“两个结合”系统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的政策举措
在新疆,坚持“两个结合”,系统推进宗教中国化,就是要引导和支持各宗教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增进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为目标,在保持基本信仰、核心教义、礼仪制度的前提下,促进教义教规、管理制度、行为规范等方面逐步形成中国特色,成为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融合、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宗教。
强化思想引领。总结经验,细化具化措施,切实在有形有感有效上下功夫,引导新疆广大信教群众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有针对性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教育,铸牢中国心、中华魂。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成就和自治区成立70周年辉煌巨变,激发新疆广大信教群众的爱国情感,使其同全国人民一道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而奋斗,团结一心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
抓好解经讲经。支持各宗教团体吸收关于教义教规的研究成果,运用中国话语风格和表达方式,做好宗教经典的翻译、选编、注释和讲经,努力把宗教教义同中华文化相融合,使广大信教群众理解和接受。有组织、有计划开展解经这一“牛鼻子”工作,深入挖掘教义教规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健康文明的内容,对教规教义作出符合当代中国发展进步要求、符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阐释,形成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中国宗教经学思想体系。
增强内生动力。引导宗教界提高学习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和能力,积极参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学习体验活动,不断增强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引导宗教界积极涵养教义教规、管理制度、礼仪习俗等方面的中国气质,自觉革除不符合不适应当代中国社会发展进步要求的内容,促进建筑、服饰、音乐、雕塑、绘画、装饰等方面深度融入中国元素,改变不适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化传统、道德规范和公序良俗的内容。
建好“三支队伍”。培养一支精通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熟悉宗教工作、善于做信教群众工作的党政干部队伍。树立“导”的理念,发挥政治引领作用,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浸润我国宗教,全面落实政策法律保障,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切实做到“导”之有方、“导”之有力、“导”之有效。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发扬优良传统,激发识变、应变、求变的意识,真正在引导宗教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融合、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上当好领头羊、发挥好主体作用。研究队伍履行学术责任,担当“研”的使命,总结规律性认识,为我国宗教中国化实践提供有力学理支撑。
夯实工作基础。结合新疆实际,一体推进宗教在政治上自觉认同、在文化上自觉融合、在社会上自觉适应。深入开展去极端化,大力实施文化润疆,不断厚植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的文化土壤。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推进互联网宗教事务管理,不断提升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加快南疆地区现代文明培育,引领广大信教群众更加自觉适应现代生活方式。
加强党的领导。做好新疆宗教工作,关键在党。要始终坚持党对宗教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提高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能力,切实做好顶层设计,统筹谋划,把党的领导贯穿宗教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确保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执笔:新疆社会科学院副院长、研究员 于尚平)